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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召开司法拍卖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课题结项审定会

商务部召开司法拍卖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课题结项审定会

222上午,商务部流通司在北京召开“司法拍卖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课题结项审定会。著名法学家江平、王保树、应松年教授,流通司项欣司长、中拍协张延华会长,部分省市法院、商务厅的代表、中拍协法律咨询委员会专家以及拍卖行业的代表50余人列席了审定会。我会杨从军秘书长应邀参加了会议并作了发言。

项欣司长在致辞时强调,由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委托最高院法学应用研究所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来共同承担的“司法拍卖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课题,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规范司法拍卖行为,保障司法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商务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司法拍卖改革的有关工作。这些年随着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步伐的加快,对司法拍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地区陆续搭建了司法拍卖和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得到了社会各相关部门的认可,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开展该项课题目的就在于总结司法拍卖现状,研究其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工作的一些政策建议。

审定会上,最高院法学应用研究所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相关专家分别就调研情况及政策建议稿作了课题汇报。课题组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汤维建教授在汇报课题政策建议时明确提出,要坚持最高院现有的委托拍卖的做法,认为从将来法院的发展和改革角度来看,法院应该逐渐退出直接拍卖的领域和市场经济交易领域,让市场更多的发挥调解作用,让拍卖发挥专业作用,从而体现它的公正性、效率性,以及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审定会上,有关专家就《拍卖法》适用范围、法院自行拍卖的利弊、司法拍卖实践中的问题等展开了热烈讨论。审定组有关专家充分肯定课题组专家提出的裁执分离,以委托拍卖为原则、以法院自行拍卖为例外的基本构架;认为司法拍卖应坚持网络与现场拍卖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专业拍卖为受托主体,在同一适用法律的基础上兼容不同模式的并存。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张延华认为,各位专家从理论上、实践上、法律关系上对拍卖机构对于司法委托拍卖的贡献做了充分肯定,如果继续按照我们国家司法执行、司法改革的路子走下去,拍卖机构肯定在这项工作当中大有可为。她表示,一定要把司法委托拍卖工作当作行业的一个历史责任、社会责任尽好。杨从军秘书长在发言时讲到,根据《民诉法》和《拍卖法》,法院涉诉资产处理应当委托有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进行拍卖,拍卖不成的法院才能进行变卖的程序。拍卖企业要积极利用网络拍卖平台,实现现场拍卖和网络拍卖同步进行,以适应司法拍卖改革形势发展的需要。

经讨论,审定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司法拍卖课题研究成果。认为该课题研究成果符合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坚持了正确的司法改革方向,如采纳必将规范司法拍卖活动,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全面制度保障,进而对建立公正廉洁的司法拍卖打好基础,具有较高的前瞻性和极强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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