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依法发布变卖公告,进行公开变卖。
一、变卖标的:
1、位于长丰县双凤工业区蒙城北路西侧北城世纪城(B2)区国徽苑29幢3101室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131.96㎡,变卖价格:45.36万元;
2、位于长丰县双凤工业区蒙城北路西侧北城世纪城(B2)区国徽苑29幢3001室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131.96㎡,变卖价格:45.8622万元;
3、位于长丰县双凤工业区蒙城北路西侧北城世纪城(B2)区国徽苑30幢2901室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131.96㎡,变卖价格:46.2834万元。
二、变卖期限:变卖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
三:注意事项:应买人应于变卖期限内缴纳每套5万元保证金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开户行:安徽省徽商银行六安分行营业部;账号:000000601003400000414),以款先进入司法专户为条件,确认买定人资格,变卖期限终结。应买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缴款单到我公司签订变卖成交确认书,并在7日内交清全部款项;同时还需向本公司依法交纳法定的2.5%佣金。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中,过户所需资料和法律文书由委托人负责提供,本公司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各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付。房地产移交前所欠的水、电、物业、通讯等费用由原房屋所有权人承担。买受人如不能按期付清款项或反悔,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承担违约责任。
咨询电话: 0551-65173706 13856005050 汪先生
公司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丰路159号铜锣湾广场417室
201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