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拍卖公告
我公司订于2015年12月10日上午10点(星期三),在本公司拍卖厅“网络电子竞价”,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一、拍卖标的:
1、受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濉溪县经济开发区紫薇苑小区6幢1单元0403号,面积86.8平方米,保证金5万元。
2、受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淮北市杜集区段园镇袁庄阳光花园小区5#-1-401,面积77.65平方米,5#-2-401,面积77.65平方米,5#-1-402,面积77.65平方米,6幢1单元B04,面积85平方米,每套保证金5万元(第二次拍卖)。
3、受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本田商务车1辆,皖FGH518,保证金5万元(第二次拍卖)。
4、受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相山区长山路东桓潭路南A2幢507室,面积110.82平方米,保证金5万元。
5、受淮北市相山区法院委托拍卖濉溪县烈山路东侧北环路南侧盛世天城小区3#605室,面积89.88平方米,保证金5万元(第二次拍卖)。
6、受濉溪县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濉溪烈山路西侧、岱河路北侧自建三层住宅楼,面积512.56平方米,保证金10万元。
7、受濉溪县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濉溪县二轻局院内房屋1套,面积89.70平方米,保证金5万元。
8、受濉溪县人民法院委托拍卖相山区孟山路蚂蚁公寓1#2416房产,面积60.95平方米,保证金5万元;百善镇商品街北侧中心路西侧袁圩庄房产二层,面积197.2平方米,保证金10万元(第二次拍卖)。
9、受濉溪县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宿州市西关三八沟菜市街房产,面积25.91平方米,保证金5万元(第二次拍卖)。
10、受濉溪县人民法院委托拍卖百善镇商品街北侧中心路袁圩庄房产两层,面积246.16平方米,保证金10万元(第二次拍卖)。
二、注意事项:上述标的物有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承租人及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则丧失相关权利。
三、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2月9日上午11点止。
四、竞买登记:即日起至2015年12月9日上午11点前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证照原件及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竞买手续。不成交者保证金原额退还,不计利息。
联系电话:18056103777、18656172866
联系地址: 濉溪县淮海路通宝大厦二楼
安徽省金龙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