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金寨县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于2016年1月22日上午10时,在六安市明都宾馆二楼举行拍卖会。
一、标的物:
1.位于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梅园小区2-1-602室住宅房,建筑面积130.82㎡,钢混结构,建筑年代2004年,参考价46.53万元整。
2.位于六安市金寨县双河镇双河街道(安徽莫代尔毛衫有限公司土地与厂房),土地面积4421.5㎡,土地证金国(2007)第0069号,厂房建筑面积720㎡,参考价131.95万元整。
3.位于六安市金寨县果子园乡果子园街道商住房,建筑面积161.63㎡,房产证班竹园字第00228号,砖混结构,层数1-2层,建筑年代2005年,参考价35.39万元。
4.金寨县晟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金寨县麻河砂厂,地上建筑物、机械设备,其中活动房、砖瓦房、皮带输送机、破碎机、变压器、装载机、磁选机、挂式空调、空压机、油罐、监控设备等,参考价36.73万元
二、咨询、展示、登记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月21日下午17时止。
三、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竞买人持有效证件向指定帐户缴纳保证金,1号保证金5万元,2号保证金10万元,3号保证金4万元,4号保证金4万元,保证金到帐为准,若竞买不成功,保证金将在5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保证金汇缴至:金寨县人民法院机关案款(监督电话:0564-2708393)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帐 号:1009 0436 8890 0100 0124 016
六、咨询电话:0564-3327506 13905642206
七、地址:六安市皖西路红街A2西单元1302室
安徽省盛唐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