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金寨县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5月27日上午10时在六安市明都宾馆二楼举行拍卖会。
一、标的物:
位于六安市金寨县张冲乡流波商业街经营门面房12间,面积约942.9平方,住宅1套,面积约130.16平方。2012年建筑,钢混结构,有预售许可证,土地证,现整体后分拆拍卖,参考价444.62万元。
二、咨询、展示、登记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26日下午17时止。
三、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竟买人:持有效证件向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45万元,保证金到账为准,若竟买不成功,保证金将在5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保证金上缴至:金寨县人民法院机关案款(监督电话:0564-2708393)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账 号:10090436889001000124016
六、咨询电话:0564-3327506 13905642206
七、地址:六安市皖西路红街A2西单元1302室
安徽省盛唐拍卖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