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银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司法拍卖公告 110期
受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12月7日(周三)上午10时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安庆市皖江网络拍卖中心电子竞价:
一、拍卖标的:
1、安庆市大观区德宽路175号兴利达小区2号楼一层15号房产,房产证(非住宅)约35.89㎡,土地证(商业服务业、出让)约6.1㎡,经安徽国华房地产土地评估公司评估(皖国华评(2016)估字第201606038号),评估价为63.99万元,第1次拍卖,参考价约63.99万元,竞买保证金7万元;
2、安庆市宜秀区同庆小区东苑1#604室房产,房产证约191㎡,土地证约31㎡,评估价为61.5万元,第2次拍卖参考价约49.2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3、安庆市天柱山东路书香一品小区3幢附房1单元6套房产(分拆拍卖),经安徽天源评估公司评估(皖天源(2016)房估字第507024号),第2次拍卖,竞买保证金每套3万元;
①201室房产,约64.22㎡,评估价345200元,参考价约341748元,
②202室房产,约55.86㎡,评估价297300元,参考价约294327元,
③203室房产,约38.55㎡,评估价203100元,参考价约201069元,
④301室房产,约64.22㎡,评估价338500元,参考价约335115元,
⑤302室房产,约55.86㎡,评估价291500元,参考价约288585元,
⑥303室房产,约38.55㎡,评估价199100元,参考价约197109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日至2016年12月5日下午4时止(到账为准),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应在2016年12月5日下午4时(以实际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并于2016年12月5日下午4时前凭保证金单据及有效证件到银河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如竞买不成且无违规行为,保证金于会后3日内如数退还竞买人(不计息)。
四、联系方式:银河拍卖安庆办事处:胡 13865183991
省公司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55号 0551-62609766
皖江中心:周0556-5523877(安庆市天柱山路80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3号楼二层)
法院监督电话:0556-5706047
本公告内容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中拍协网站发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