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月26日 星期一 合肥 20°c 多云
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与昆仑路交口(研发中心楼)房产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112310时至20171124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 www.caa123.org.cn 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与昆仑路交口(研发中心楼)房产:房产产权证号:房地权合产字第110066486号,总建筑面积7154.77㎡,钢混结构,2009年建成,总层数7层;土地使用权占地面积:2797.51㎡,产权证号:合国用(2010)第44号,国有出让土地性质,工业用途,终止日期20591126日。整体拍卖。

评估价:41104154元,起拍价:31000000元,保证金:31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辅助机构见公告底部)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拍卖公告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辅助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法院以现状交付。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户口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起拍日的前五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北二环与潘集路交口)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末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1-65352823

      法院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北二环砀山路与潘集路交口南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盘龙企业拍卖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788846955  0551-65874710  63422469

      辅助机构地址:合肥市包河滨湖新区福州路3588号易菲堡大厦四楼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20171019